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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首批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公布 58家企业或项目纳入

时间:2020-04-02 09:53    来源:秦楚网  字体:  打印  播报

新闻发布会活动现场。

秦楚网讯 记者 徐正国  特约记者 叶相成  报道:2日上午,市政府新闻办、十堰市生态环境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十堰市疫情防控环境监管执法、疫情期间环评服务以及复产复工后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等情况。

医疗废物最大日处置量达到14吨

新闻发布会首先通报了十堰市疫情防控环境监管执法情况。

今年疫情防控期间,为确保环境质量安全,十堰市生态环境系统紧盯疫情防控污染风险点,大力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主动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全市各级生态环境保护部门累计出动执法人数1622人次,现场核查及服务企业619家次。

在医废处置方面,全市医废处置能力由疫情发生前每日9吨增加到23吨,最大日处置量达到14.378吨,累计收运处置医疗废物645.156吨,重点医院医疗废物转运处置实现日产日清。对于涉及到疫情信访件,坚决做到1天内办结,疫情期间全市累计办结各类环境信访件216件,做到接访率100%,办结率100%,满意率100%。

58家企业纳入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

新闻发布会还公布了十堰首批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58家企业或项目纳入其中。对编入正面清单的企业和项目,将予以优先保障或采取减少、免除现场检查等措施,以全新方式发挥生态环境守法企业在日常监管中的正面激励和示范效应,促进企业自觉守法。

首批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分三大类,其中包括疫情防控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涉及32个企业和项目,有效期原则上截至疫情结束后的第六个月;重污染天气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涉及14个企业和项目,实行时间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日常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涉及12个企业和项目,有效期为发布之日起一年。

为“入单”企业营造更优更良发展环境

对纳入正面清单的六类企业,包括生产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物资的企业,供应水、电、气的保障民生的企业,污染少、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企业,重大工程项目以及先进装备制造业类等企业,除信访举报核实以外,一般不进行现场执法检查。

十堰明确,减少现场检查频次的企业范畴,对已安装在线监控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稳定达标、环境信用良好、一年内无环境违法记录的重点监管企业,可以减少开展现场检查。

十堰将适度调整行政处罚的方式,审慎采取查封、扣押和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措施。对受疫情影响,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且未造成环境危害后果的,可以依法不予处罚,督促尽快整改。对因疫情而未按时完成整改的,可以酌情延长整改期限。对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对偷排偷放、主观恶意排污的,对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和严重污染环境、构成环境污染犯罪的,十堰将加强与司法机关联动,加大惩处力度,维护群众健康和环境安全。

对正面清单内的企业、项目减少或免除现场检查,但绝非不管不问。正面清单内企业和项目将纳入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将采用智慧环保系统、在线监测系统、视频监控等非现场监管方式进行监管。

纳入清单的企业和项目也并非“一劳永逸”,十堰对正面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和移出制度。重污染天气正面清单、日常监管正面清单自形成后第二年开始,每年更新一次,并于当年3月31日前发布。

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力保复工复产

新闻发布会还通报了该局严格落实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全力保障建设项目及企业复工复产情况。

疫情期间,该局第一时间印发《十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疫情期间生态环保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明确网上办、不见面审批的方法及措施;第一个在全省系统启动了网上申报程序,服务防疫物资生产的“三类企业”;第一个在全省系统召开建设项目视频专家评审会,方便建设项目快捷审批;在复工复产期间,第一批在市民服务中心恢复窗口办理业务。高标准、高效率压缩审批时限,将原来法定14个工作日、7个工作日的建设项目审批降至2至3个工作日。

截至4月1日,十堰已经受理86个建设项目,办结72个。其中涉及汽车制造产业链企业10个;重大民生类建设项目8个;基础设施建设 7个;防疫医疗机构5个;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10 个;精准扶贫产业车间 3个;生猪养殖产业5个;建材生产类企业13个;水电站3个;制造业8个,剩余14个建设项目正在抓紧办理中。

>>附:十堰首批58家企业纳入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

( 责任编辑:沈进虎    新闻报料:8110110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