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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 张湾警方敦促在逃人员自首:愿提供上门服务

时间:2020-03-07 11:25    来源:秦楚网  字体:  打印  播报

秦楚网讯  记者  冰客  特约记者 姚万里  报道:疫情期间,所有人都不能出门,会影响到大家的日常生活,但对有些人来说,不仅正常生活无法保障,内心还饱受着煎熬,在逃人员李某就是其中一员。最近,这个叫邵龙的警察蜀黍愿意帮助李某结束这样的生活,并为他提供一项特殊的服务“上门服务”。

2018年初,李某为600元的好处费,将3张银行卡卖给牌友王某,后将两名朋友所办6张银行卡卖给王某,非法获利800元。今年2月底,李某因非法买卖银行卡被张湾警方列为网上追逃人员,于是开始了东躲西藏的日子。

由于疫情的爆发,各个小区、村庄都实行封闭式管理,李某哪里也不敢去,只能躲回老家,但面对各种检查,李某每天心惊胆战的

还被疫情折磨到“弹尽粮绝”,于是李某决定跟侦办案件的民警邵龙先“聊一聊”。“心理压力大,生活又如此艰难,警察蜀黍,我不逃了,我自首!”通过民警邵龙近两天的劝说,李某想通了。可疫情期间,李某无法出门,于是便有了“上门服务”这一“特权”。

目前,李某已经归案,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民警提醒广大市民,信用卡包含日常所说的信用卡和借记卡、储蓄卡等,贪图小利倒卖他人的信用卡,甚至将他人信用卡无偿提供给自己之外的人,都可能会构成犯罪,本案就是因倒卖借记卡触犯了刑法的事例。

因为信用卡内记录了开卡人的完整信用卡信息资料,按规定信用卡开卡人与持卡人应当一致,否则这些信用卡一旦落入其他犯罪分子手里,轻则直接给开卡人造成巨大损失,重则这些信用卡可能被直接用于诈骗、赌博、走私、洗钱等犯罪,也可能这些信用卡的资料被用于伪造信用卡然后再用于犯罪,造成巨大的社会危害,因此刑法将此类行为规定为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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