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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防治法】 医疗机构故意泄露病人信息的,应承担什么责任?

时间:2020-02-13 11:15    来源:最高法  字体:  打印  播报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蔓延,正严重影响着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传染病防治关系到每一个人的生命健康。面对传染病的肆虐,如何利用法律武器来抗击疫情?您对传染病防治法知多少?小编将为您作出系列介绍。今天推出系列问答之七,敬请关注!

问题一: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出现违法谎报、未及时防控疫情,或者未依法监督检查等失职、渎职情形的,应当如何处理?

问题二:医疗机构故意泄露病人信息的,应承担什么责任?

问题三:生物制品生产单位生产的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如何担责?

问题四:采供血机构因未按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等引起经血液传播疾病发生的,应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问题五:疫情发生时,非法采集血液或者组织出卖他人血液的,应如何处理?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责任编辑:沈进虎    新闻报料:8110110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