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 文、图/记者 杨建波 特约记者 柯圣泉 报道:5日,柳林岗交警在劝导机动车中,查获一起违反规定出行且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路的违法行为。
日前,我市仍处于疫情控制的关键时期。减少出门,非紧急情况做到不出门是控制疫情最有效的方法。5日上午,人民路交警二大队柳林岗交警严格检查过往车辆是否符合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布的“六类车辆”和“四类人员”,并检测、登记。11时15分左右,一辆车牌号为鄂C11xxx白色富康小轿车从三堰向五堰方向行驶,执勤交警立即对该车进行检查。
驾驶员张某今年19岁,张湾区人,未能出示疫情管控准许通行及驾驶机动车的任何有效证件,同车随行两人。
张某称,他的机动车驾驶证考试已经考到科目三,还没有拿到驾驶证。当日上午,是从三堰送两个朋友去东岳路某小区,行至人民路柳林岗被查获。
目前,交警已依法扣留涉事机动车。张某也将面临15日以下行政拘留,2000元以下罚款之处罚!
交警提醒:疫情当前,请广大市民朋友务必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防控措施,非紧急情况千万不要出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