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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城区2019年空气环境质量结果揭晓 十堰位居全省第三

时间:2020-01-05 09:53    来源:十堰晚报  字体:  打印  播报

郧阳区子胥湖生态公园蓝天白云美不胜收。(资料图)张建波摄

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徐正国 特约记者 叶相成 报道:日前,十堰城区2019年空气环境质量结果揭晓,十堰位居全省第三。至此,十堰城区自2013年实施空气环境质量新标准以来,空气环境质量已连续7年在全省名列前茅。

去年1月,十堰城区空气环境质量在全省排名倒数。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科科长胡明说,经过全年持续攻坚,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十堰城区PM10、PM2.5、优良天数3项指标均反败为胜,由全省倒数变为全省前列,获得“满堂彩”。

2019年首月空气环境质量全省倒数

记者了解到,去年1月,十堰城区PM10、PM2.5、优良天数3项指标均在全省排名倒数,其中PM10月均浓度为141μg/m3,同比提高56.7%;PM2.5月均浓度为97μg/m3,同比提高34.7%;优良天数只有10天,达标率仅为32.3%,同比降低29个百分点。

十堰城区地形西高东低、南北向中倾斜,这样特殊的喇叭口结构,使污染物不易扩散。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科工作人员蔡敏指着十堰市地形图告诉记者,2019年1月2日—4日、6日—8日,十堰城区连续两次遭受区域性污染袭击,致使污染物持续累加,且受下风向影响,污染物久久挥之不去。

此外,1月份是十堰城区供暖期,企业与工地争得“开门红”发力期,外地游客春节回乡集中期,本地燃煤、企业挥发性有机物、工地扬尘、机动车等多重污染叠加,也是1月份空气环境变差的重要原因。

压实大气污染治理各方责任

为扭转不利局面,我市围绕空气污染重要因素,进一步压实大气治理各方责任。深入实施第三方日巡查、交办、督办、通报工作机制,一年365天不断线;每月对中心城区乡镇街道环境空气质量进行考核,奖优罚劣,去年共对13个乡镇(街道)奖励124万元,对4个乡镇实施集中约谈;每月对重点工地和渣土运输公司扬尘治理予以考核排名并在媒体公开,共对5个项目实施挂牌督办,对13家施工企业集中约谈。

同时,对东风热电厂和十堰阳森热电厂实施停产,京能热电联产项目按照超低排放水平建成投运;开展挥发性有机物分物种源排放清单研究,54家企业纳入涉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计划;加强秸秆露天焚烧管控,实现省环委办通报的“零火点”“零黑斑”目标。

加强机动车污染管控,累计检验车辆15.8万台次,合格率87.2%;建成全省首个道路固定式机动车排气遥感检测系统,累计检测车辆38.5万台次,检测高排放车辆1.4万台次;出台《十堰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提供法制保障。

去年全年空气环境质量位居全省第三

去年空气环境质量考核结果显示:十堰PM10年均浓度为67.6μg/m3,达到国家二级考核标准;PM2.5年均浓度为39.5μg/m3,与2018年相比下降1.6%;优良天数312天,位居全省第三,仅次于神农架和恩施。

“太不容易了,通过一天一天地抓,一微克一微克地抠,十堰城区的环境质量才逐渐日趋向好!”胡明说,经过多方努力,去年一季度十堰城区空气环境质量位于全省中下游;上半年十堰城区空气环境质量逐步位于全省中上游;到第三季度,十堰城区空气环境质量位在全省上游;截至12月31日,十堰城区全年空气环境质量又在全省名列前茅。

胡明表示,新的一年,要充分运用好第三方巡查手段,进一步完善日巡查、日交办、月考核通报机制;加强工业废气治理,逐步使工业企业基本完成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继续抓好工地扬尘管控,保持对工地扬尘管控高压态势;继续推进挥发性有机物企业整治工作,对进度缓慢企业紧抓不放;打好柴油货车攻坚战,系统开展“油路车”治理。

( 责任编辑:李月    新闻报料:8110110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