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 记者 杨建波 通讯员 乔会 报道:1月3日下午,十堰市公安交管局四大队民警在车城西路执勤时,一辆逆向行驶的摩托车被民警拦下,后经检查发现,司机是酒后驾驶机动车,并且是二次酒驾。
当日下午5时50分,四大队骑警在车城西路上执勤,巡逻至王湾枫尚城路段时,发现一辆二轮摩托车逆向行驶,于是上前将车辆拦下,对驾驶员进行检查。
在检查过程中,民警发现驾驶员龙某身上有酒味,便将驾驶员带到红卫岗亭进行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3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四川籍驾驶员龙某交代,他在十堰打工,2019年2月也是因为酒驾被民警查处,驾证被扣6个月,一次记满12分,并被罚款2000元。同年12月,刚刚通过科目一考试,才把驾驶证领到手,这次是二次饮酒驾驶机动车。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二次酒驾将面临拘留、罚款和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目前,相关处罚还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