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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中小学下月14日起放寒假 闹完元宵再开学

时间:2019-12-24 08:32    来源:秦楚网  字体:  打印  播报

秦楚网讯 记者 张贞林 报道:23日,市教育局下发通知,根据省教育厅相关要求,结合《十堰市中小学2019-2020学年度校历》安排,我市小学、初中定于2020年1月14日(腊月二十)放寒假,高中、中职定于2020年1月16日(腊月二十二)放寒假。2020年2月10日(正月十七)开学上课。

市教育局要求,放假前,各校要对全体师生集中进行一次安全教育,防止火灾、溺水、交通事故、煤气中毒、食物中毒等意外伤害。加强对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法治教育,教育学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社会公德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加强与学生家长沟通联系,通过召开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强化家长作为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的责任意识,依法对子女假期间的行为进行教育和监管。放假前,各地、各学校要对校园校舍、各类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修,消除安全隐患,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各地各学校要严格执行“省定目录、平台内征订、新华书店发行”的教材教辅管理规定,并合理布置学生寒假作业,严格控制中小学学生假期作业总量,要求小学低段不布置书面作业,小学中、高段及初中年级不能超过平时的作业量。

市教育局提醒,在极端恶劣天气下,各学校可调整作息时间,确保学生安全。如果出现暴雪降温、重度雾霾等极端恶劣天气,各地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作息时间或作出停课决定,保障师生安全,事后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各地各学校要认真总结本学期工作,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制定好下学期工作计划,确保新学期工作顺利开展。各幼儿园参照中小学放假时间和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做好相关安排,确保安全稳定。

( 责任编辑:李珊    新闻报料:8110110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