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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出台“二十八条措施”激励干部干事创业

时间:2019-12-09 11:28    来源:  字体:  打印  播报

原标题:十堰:出台“二十八条措施”激励干部干事创业

日前,十堰市纪委监委出台《关于进一步激励和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措施》落实“三个区分开来”重要要求,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结合中央、省委相关文件和湖北省纪委监委《关于激励和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意见》等精神,结合工作实践,作出相关探索,着力推动广大干部干事创业、履职尽责。

《措施》认真贯彻“鄂纪励十二条”精神,吸收市委《建立容错纠错机制调动干部履职尽责积极性暂行办法(试行)》,结合十堰实际,对相关条款进行适度调整,从树立鼓励干事创业的执纪执法导向、进一步明确容错免责适用情形、进一步明确从轻减轻情形、进一步建立健全问题线索快查快结机制、进一步加大干部关心关爱力度五个方面,对精准执纪、容错免责、从轻减轻、快查快结等具体情形进行明确界定,作出制度性安排,切实为受处分的干部“松绑减压”。

《措施》强调,激励和保护干部干事创业,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格甄别、依规依纪依法原则,做到宽严相济、精准得当。《措施》明确,要严肃查处在“三大攻坚战”、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中心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现象,着力营造务实重行、崇尚实干的良好氛围。(胡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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