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政务 党建 视频 图片 社区 评论 旅游 电商
客户端 微博 微信 抖音 数字报

茅箭区纪委监委“三个反馈”提高信访人满意度

时间:2019-12-06 10:22    来源:十堰日报  字体:  打印  播报

秦楚网讯(十堰日报)通讯员 赵庆 吴海霞 报道:“通过你们耐心细致地解读拆迁安置相关政策方案,我认识到我反映的拆旧建新诉求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我对自己的诬告行为向开发区领导表示歉意,并保证不再越级上访……”日前,一名案件信访人向茅箭区纪委监委信访室递交一封道歉信。这是茅箭区纪委监委全面落实 “三个反馈”信访举报答复制度,做好信访举报后半篇文章,提高信访人满意度的一个生动缩影。

近年来,茅箭区纪委监委严格贯彻落实 《湖北省纪检监察机关向实名信访举报人反馈工作办法 (试行)》等文件要求,不断创新信访举报答复方式,因地制宜探索推行 “三个反馈”信访举报答复制度,将反馈告知贯穿实名信访举报办理全过程,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和信任度。

“通过受理告知反馈、办理阶段反馈、调查结果反馈,是我们办理信访件必经的三个过程。通过‘三个反馈’及时将信访举报调查处理反馈给信访人,避免信访人因长时间得不到消息而对纪委监委工作产生误解,让信访举报人安心。”茅箭区纪委监委信访室负责人介绍,为杜绝信访人重复访、越级访等问题,信访室实行信访受理告知双向承诺制,即信访室在受理实名信访举报后,于5个工作日内与举报人取得联系,告知其信访举报已被受理,向其承诺会认真、尽快核查,同时要求举报人承诺在核查期间不再进行重复访、越级访等,让信访人吃下一颗 “定心丸”。

在办理阶段反馈方面,信访室建立案源回告机制,要求移送件承办部室定期汇总信访件分流处置情况,信访室及时跟踪了解办理情况。对于比较复杂、办理周期较长的信访举报件,督促承办部门定期向实名信访举报人反馈阶段性办理情况。

“在结果反馈阶段,我们始终坚持结果反馈和释法析理相结合,切实做好信访反馈后半篇文章,关注反馈效果、聆听群众心声、反思自身工作,实现信访举报反馈从‘一张表’到‘一扇窗’的转变。”茅箭区纪委监委分管信访工作的相关领导介绍,将调查结果及时反馈给信访人,尤其是对试图通过重复访、越级访甚至缠访、闹访来达到解决个人无理诉求的信访人,由承办人在一定范围内通过公开反馈,让信访人减少重复举报,确保“案结事了人和”。

今年以来,茅箭区纪委监委共受理信访举报件170件次,其中重复信访举报件43件次。已办结并反馈27件次,其中举报人对调查处理结果表示满意11件次、无意见7件次。

( 责任编辑:曹婧    新闻报料:8110110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