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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老屋黑包内惊现200多发子弹 房主赶紧送交公安机关

时间:2019-11-05 18:25    来源:秦楚网  字体:  打印  播报

秦楚网讯 文、图 记者 谭祥军 特约记者 魏世银 报道:4日上午,在拆除多年未居住的废弃老房屋过程中,房县房主王女士在屋内角落一个破木柜子里,看到一个不大的黑色“大哥大”包,打开后发现里面竟然是子弹,共201发,当即送交到了当地公安机关。

家住房县城关镇的王女士告诉记者,4日上午8时许,因棚户区改造要拆除她家已经废弃多年的老房屋。赶在拆除动工前,王女士进入房屋清理杂物时,在屋内一个破旧木柜子里发现了一个长方形黑色小包,上面布满了灰尘,小心打开后发现,里面竟然装有子弹,粗略清点了一下,有200发左右。她没敢声张,立即连同小包一起送交到了房县公安局治安部门。

民警当着王女士的面仔细清点了一下,一共有201发军用子弹,其中有7.62mm军用半自动步枪子弹60发,其它为“五四式”手枪子弹。

经民警调查,王女士家的这处老房屋因为老旧失修,已有十几年无人居住,但一直上有门锁,每年都还打开看看。民警还了解到,王女士的爷爷曾经当过基层干部,有接触军用枪支的经历,但已去世20多年了,这些子弹应该是其爷爷生前藏在家里的。

王女士说,公安机关一直在进行治爆缉枪宣传,在家里发现这么多子弹后,就第一时间送到了县公安局,生怕出现意外。

在房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记者看到了王女士上交的子弹,因存放年久,部分子弹上已生有较重的铜锈。

房县公安局副局长刘飞接受采访时介绍,多年来,该局民警深入社区和居民家庭,大力度持续开展治爆缉枪宣传收缴工作,私藏枪支弹药、爆炸物品涉嫌犯罪已深入人心,妇孺皆知,多年来未发生涉枪涉爆案件。

王女士在自家废弃多年的老房屋发现子弹后,立即主动送交到公安机关,其做法值得肯定。经民警调查走访和综合分析,这些子弹应该是其爷爷生前存放在家里的,而其家人并不知晓。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王女士及其家人不存在负法律方面的责任。

国家严厉惩处违反枪支管理的违法犯罪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枪支管理的行为有检举的义务。国家对检举人给予保护,对检举违反枪支管理犯罪活动有功的人员,给予奖励。

私藏枪支弹药罪指的是违反枪支弹药管理规定,私自藏匿枪支弹药拒不交出的行为。按中国刑法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枪支弹药,包括军用的手枪、步枪、冲锋枪和机枪,射击运动用的各种枪支,狩猎用的有膛线枪、散弹枪、火药枪,麻醉动物用的麻醉枪,能发射金属弹丸的气枪,以及前述各种枪支的子弹和炸弹等含自爆炸性的武器。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枪支管理法》第三条:国家严格管制枪支。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法律规定持有、制造(包括变造、装配)、买卖、运输、出租、出借枪支。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 责任编辑:刘永涛    新闻报料:8110110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