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 (十堰晚报)记者 杨建波 特约记者 熊伟 通讯员 温飒 报道:日前,十堰市公安局交管局发布通告,城区北京路、人民路等21条主次干道从早7时至晚8时,禁止人力车、三轮车等车辆通行。
为进一步促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加强城区非机动车和部分机动车管理,规范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在之前广泛征求市民意见的基础上,市公安局决定对人力车等车辆进行禁行管理。
据悉,此次禁行的车辆种类主要有人力车、板车、燃油三轮车、自带或者加装动力驱动装置的手推车等禁止上道路行驶的车辆或者装置。禁行路段有北京北路、北京中路、北京南路、人民北路、人民中路、人民南路、朝阳北路、朝阳中路、朝阳南路、汉江南路、江苏路、柳林路、东岳路、公园路、上海路、重庆路、中岳路、车站路、车城路、车城西路、武当大道等21条主次干道。
十堰市公安交管局提醒,在禁行时段内,禁行车辆如果驶入上述路段,交通管理局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50元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