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区为建档立卡人员代缴800万社保资金
郧阳网讯 日前,笔者从郧阳区财政局获悉,为全面贯彻落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省扶贫办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确保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区财政对全区17-60岁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按最低缴费档次100元标准给予社会保险扶贫费近800万元。
目前,郧阳区17-60岁建档立卡贫困人员79127人,代缴社会保险扶贫资金791.27万元。该项资金已从区整合资金办公室直接划拨财政社保专户,由区税务局按每人100元标准直达精准扶贫对象个人账户。(郧阳区财政局 李尚菲 周春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