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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第二季度城市文明指数平均成绩比一季度提高

时间:2019-07-24 09:12    来源:十堰日报  字体:  打印  播报

秦楚网讯(十堰日报) 记者 纪枫波 报道:昨日,市文明委、市创文指挥部通报了全市第二季度城市文明指数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结果。

6月11日至19日,市创文办委托第三方依据 《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按照国家测评的方式方法,对十堰市城区 (含郧阳区、茅箭区、张湾区和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丹江口市、竹山县进行了实地考察和问卷调查综合测评,同时对我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情况同步进行了综合测评。

据了解,本次城市文明指数综合测评涉及十堰市城区四区 (以下简称城区)、丹江口市、竹山县及32个市直重点责任单位 (含高校)。与第一季度测评结果相比较,城区、丹江口市测评成绩明显提高,竹山县测评成绩出现下滑。其中茅箭区综合得分95.63分,综合排名第一;张湾区综合得分95.42分,综合排名第二;郧阳区综合得分95.36分,综合排名第三;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得分95.33分,综合排名第四;竹山县综合得分85.55分,综合排名第五;丹江口市综合得分80.56分,综合排名末位。

此次城区实地考察测评共涉及32个市直重点责任单位,平均得分率为96.36%。其中,综合得分率前五名的单位是市行政审批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交管局和市交通运输管理局,综合得分率在90%以下的有3家单位,分别是湖北牛头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和市城管委。

第二季度对我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情况同步进行了综合测评,与第一季度相比较,各县市区及市直重点责任单位成绩有显著的提升。10个县市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考核中,97分以上的县市区3个,分别为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张湾区、郧阳区;90分以下的县市区2个,分别是武当山特区、竹溪县。26个市直责任单位考核中,98分以上的单位3个,分别为市住建局、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90分以下的单位2个,分别为市卫健委、市商务局。

第二季度测评结果显示,十堰城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水平有了新的提升,与第一季度相比,平均成绩提高了1.97分。不过仍然存在城市治理精细化水平不高、公共设施补短板不彻底、公益宣传提档升级缓慢、村镇创建水平不均衡、群众 “两率一度”还需提升等问题。

( 责任编辑:宋梦    新闻报料:8110110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