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政务 党建 视频 图片 社区 评论 旅游 电商
客户端 微博 微信 抖音 数字报

《十堰中心城区物业托管小区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出台

时间:2019-07-23 07:38    来源:十堰晚报  字体:  打印  播报

我市部分居民小区已经开始垃圾分类。资料图片

秦楚网讯 (十堰晚报)记者 冰客 通讯员 冷冰 实习生 刘姝婷

记者22日从市房地产服务中心获悉,该中心日前出台《十堰中心城区物业托管小区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我市中心城区物业托管小区实施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并明确“四类垃圾”处置要求。

生活垃圾分为四类

《方案》明确,根据分类标准,分类方法采用“四分法”,以干湿分类为基础,将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易腐垃圾(湿垃圾)、可回收物垃圾、其他垃圾(干垃圾)四类。

收集容器为选用符合要求的统一样式和颜色的收集容器,明确标识。红色为有害垃圾收集容器,绿色为易腐垃圾(湿垃圾)收集容器,蓝色为可回收物收集容器,灰色为其他垃圾(干垃圾)收集容器。桶上应有明显标识,并配有易于辨认和理解的文字、图样等说明。垃圾桶应带有桶盖,以免造成环境污染或孳生蚊蝇。

明确“四类垃圾” 处置要求

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处置要求:按照便利、快捷、安全的原则,设立专门场所或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

易腐垃圾(厨余垃圾、餐厨垃圾)主要包括:餐厨垃圾,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盆栽残枝落叶等有机废弃物和过期食品等。

处置要求:设置专门的密闭容器单独存放,避免混入废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物。建立台账制度,记录餐厨垃圾数量和处理情况,做到“日产日清”。

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处置要求:根据小区可回收物的种类和产生量,设置专门容器或临时存储空间,实现单独分类、定点投放,必要时可设专人分拣打包,做到标识明显。

其他垃圾主要包括:受污染、不宜回收再利用的纸张、妇幼用品、一次性用具、烟蒂、尘土、陶瓷等,其他难以分类和无利用价值的物品。

处置要求:根据小区可回收物的种类和产生量,设置专门容器或临时存储空间,实现单独分类、定点投放,引导居民形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良好习惯。

年底生活垃圾分类小区覆盖率达到30%

《方案》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要积极配合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增设、改造垃圾分类收集的基础设施和存放场所,收集设施标识要清晰、易辨,促进、引导业主正确投放。垃圾存放场所要相对封闭,定时消除异味,符合卫生标准,并做好与垃圾运输、处理、再生资源回收各环节有效衔接。有条件的项目小区要加强与垃圾分类专业第三方开展合作,利用“互联网+垃圾回收”技术,通过市场化手段引导业主将生活垃圾进行有偿分类投放,积极推动垃圾分类投放,实现多方共赢。

根据《方案》规定的实施步骤为,7月31日前为试点建设阶段。8月1日至10月31日为前期推进阶段。各区房管部门结合实际,确定辖区物业托管小区试点,在中心城区完成100个物业托管小区的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今年11月1日至明年11月30日为全面推广阶段。

力争在今年年底,物业托管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30%。到2020年底,物业托管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60%。

( 责任编辑:李珊    新闻报料:8110110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