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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出炉

到2022年,十堰力争成全省首个全域乡村旅游示范区

时间:2019-07-11 08:15    来源:十堰晚报  字体:  打印  播报

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吴忠斌 通讯员 兰兆军 报道:记者昨日从市发改委获悉,近日,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十堰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这也是十堰乡村振兴战略的首个五年规划。

力争到2022年,成为全省首个全域乡村旅游示范区

《规划》紧扣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20字方针和五大全面振兴要求,确定了2020年、2022年发展目标,并展望到2035年和2050年,提出了十堰市乡村振兴的26项主要指标和“54321”重大目标任务。

在产业兴旺上,建成6条百亿特色产业链;建成省级以上全域旅游示范区3个,示范乡镇10个,示范乡村20个;实现农村电商销售额过100亿元;创建国家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1个,建设省级以上现代农业产业园5个、国家农业科技园1个、农产品加工园6个;培育主营业务收入过10亿元以上农业产业化农头企业10家以上,培植国字号知名的区域公用品牌3个以上、“中国驰名商标”10个以上。在生态宜居上,建成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生态市);创建全国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实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覆盖,创建4个省级以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县(区);建设美丽乡村400个,生态村1000个。在乡风文明上,创建县级及以上文明村1000个;创建30个特色文化村和重点保护13个传统村落;实现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全覆盖。在治理有效上,每年不低于5%的行政村开展农村社区试点建设,“雪亮工程”实现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集体经济收入过5万元的村达到100%。在生活富裕上,农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过1.5万元。

力争到2022年,十堰市成为湖北省首个全域乡村旅游示范区、中国特色乡村旅游目的地。

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规划》指出,要分类推进集聚发展类、特色保护类、农耕传承类、搬迁撤并类村庄建设,努力打造环丹江口乡村振兴试验区、城郊乡村振兴先行区和竹房乡村振兴示范区。

在脱贫攻坚上,深入开展“户户走到、扶贫作坊、安幼养老、强基固本”四项重点工作,按照“政策不变、力度不减、机构不散、干部不撤”,“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建立扶贫开发长效机制,巩固脱贫成果。在产业发展上,全力打造茶叶、林果、草牧业、中药材、蔬菜、水产(饮)品等六大百亿产业链。在美丽乡村建设上,大力实施秦巴山区生态保护工程、水源地生态清洁工程、汉水生态健康工程,用5年时间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任务。在乡风文明培育上,以十星级系列创评为重点,传承和发展汉水文化、武当文化、车城文化、地域文化,推进移风易俗,弘扬家风家训。在乡村治理上,推进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相结合,加快平安乡村建设。在增强农民获得感上,以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公共服务均等化等为重点,大力推进农民就业、创新创业和“三乡”工程。

《规划》要求,全面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建立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绩考核制度;要坚持规划引领,强化法制保障,科学推进,形成全社会参与振兴乡村的强大合力。

( 责任编辑:沈进虎    新闻报料:8110110    版权声明